浈江区应急管理局机构简介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意识形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网络问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和监督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评价。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程序、制度及机制建设。统筹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等职责。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筹备工作。统筹协调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人:练秀萍)
2、综合协调股。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办)和相关区直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整治和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区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对区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方辉池)
3、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査评估。负责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事故和自然灾害分级对应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处置、救援协调以及应对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各类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办)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编制区各类应急预案并衔接协调。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参与有关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肖国兵)
4、火灾防治管理股。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消防地方性法规,组织、监督实施消防地方性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以及一般火灾调查处理(评估)有关工作和一般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人:李土福)
5、汛旱风灾害救援股。组织协调水旱、冰冻、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组织协调冰冻、旱汛、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区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人:叶斌)
6、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区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协助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及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査、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负责人:廖燕婷)
7、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下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査。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以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行政许可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区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区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人:陈卫东)
8、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股。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以及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査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并对该违法行为实施执法监察。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和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人:李飞)
四、办公时间及主要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