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 2020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2020-01-02 15:36: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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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各级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动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努力控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总体平稳。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指标完成情况。

1.我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有非煤矿山企业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70家,其中韶铸、韶冶等生产企业2家,中石化莲花山油库等储存企业1家,加油站24家,其他批发经营企业43家;烟花爆竹企业19家,其中日兴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仓库1家,零售点18个。民爆企业2家(韶关市粤联民爆器材营销有限公司、明华机械韶关分公司)。渡口渡船9处。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在运营企业61家,主要以机械制造企业为主。辖区还有在建的大型建筑工地、大型商贸企业及物流企业多家。

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其中,全区在工矿商贸方面,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在道路交通方面,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1人。在森林防护和消防方面,未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二)主要工作亮点。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县(市、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应急〔2019〕78号)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应急管理局在7月底前完成了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国家、省、市、区四级应急信息互联互通,组建应急管理“一张图”“一个网”的“大应急”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责任体系落实。根据国务院、广东省和韶关市安委会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及区委、区政府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了《韶关市浈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我区今年7类、33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内容;区“两办” 及时印发《关于调整韶关市浈江区三防指挥部成员的通知》、《韶关市浈江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区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调整韶关市浈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区相关部门及镇(办)一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有关工作职责。

二是深化检查督查。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按照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批示,转发、印发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辖区各镇(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集中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日常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浈江区应急管理局共出动720余人/次,检查企业 195余家(次),排查事故隐患414项(其中已整改402项),整改完成率达97.1%,下达执法文书202份、整改通知书 76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家,没收烟花炮竹非法违法产品2000箱/件。

三是抓实“三防”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主动承担起原三防办的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包括收发文件、会议通知、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轻舟队伍骨干培训、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等工作。并及时调整了区三防指挥部成员。

四是抓实地质灾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对辖区所有地质灾害点进行了摸排,完善了风险点的管控台账,实现了“一点一档”的管控制度。区应急管理局积极与区自然资源局联动配合,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相关镇、村对辖区各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检,确保地质灾害点做好围闭,疏散周边人群,设立警示标志,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稳定。

五是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以来,全区森林防火实现“零火灾”目标,野外用火案件4宗,行政处罚共计2600元,行政拘留1人。区应急管理局积极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森林消防队、区森林公安和各镇(办)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春分、清明、秋冬季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健全完善森林防灭火包镇包村责任制,确保包片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张贴禁火令、海报,入户宣传、派发传单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做好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

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5月12日和6月16日,在浈江区启明路东河健身广场、百年东街广场分别组织以“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活动,以及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现场演示等方式普及应急科普知识,两个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在社会牢固树立了“防优于抗”、“防先于救”的意识。不断加大应急救援实战化演练力度,上半年先后参加“轻舟队伍骨干队员集训”、“轻舟队伍应急救援水上联合演练”、“三防指挥系统应急演练”、“涉氨制冷应急救援”等各类应急演练20场,参加演练人数达1000余人次。

(四)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我区中小企业数量较多,部分企业由于经济效益差,设备老化,又缺乏必要的技改投入,造成许多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大量存在。少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安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还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培训,安全意识不够强。

全面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全力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改变以往教育劝导为主、责令整改多、行政处罚少的执法监察方式,以铁的手腕从严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比较薄弱。

现在我区各镇(办)、区产业园管委会都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区委、区政府根据省、市安委办的工作指示,已经在2016年底完成组建了一支33人的专职安全员队伍,由区安监局代管,各镇(办)、区产业园管委会平均分配3人,人员基本到位,各企业也按有关法律、法规配备了相应的安监人员。但镇(办)一级安全监管人员仍存在被挪用至其他岗位的现象。加之基层专职安全员工作量大,收入较低,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大。仅靠少量安全员是难以做好辖区内面广量大的安全监管工作,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棘手的问题。

为强化辖区基层专职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对专职安全员的管理,杜绝安全员被随意挪用的情况,夯实我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针对辖区各镇(办)、区产业园管委会在职专职安全员,已拟定了考核方案,计划对考核成绩靠后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约谈、通报或辞退。同时,加大在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对镇(办)、产业园管委会挪用专职安全员现象的扣分力度,确保基层专职安全员专职、专岗。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2020年目标任务。

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区的工作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2020年主要措施。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通过统筹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巡查等,进一步健全深化我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责任机制,督促各镇(办)、各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属地领导。

2.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实施立案查处,并参照市的做法,制定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禁限控”目录。二是强化重点行业行业安全监管,层层压紧压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打击“三违”行为。三是提前研判、滚动预报,严密组织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提前预警、提前部署预置应急力量,及时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四是继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安全整治,不断夯实我区应急管理基础。

3.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合理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严格督促各级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责任、人员、装备、资金措施,积极开展“实战化”应急处置演练;完善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妥善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4.认真做好2019年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工作根据2019年市安委办拟制的韶关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周密制定迎考方案并抓好落实;科学拟定《韶关市浈江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以此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有效落实。

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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