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规定,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呈现“机制建设完善,公开主动及时,程序合法合规”的特点。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有关情况如下: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扎牢织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2019年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之年,我局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全面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和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点的要求,主动在浈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涉及我局的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工作动态等,不断提升“阳光政务”水平。2019年1至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规章文件2条,机构职能文件2条,政务动态33条,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9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3条,政府网站的安全生产专栏信息33条,其他网站公布行政许可47条、行政处罚4条,政府集中采购3项〕,主动公开信息量增长5.6%。
(二)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和完善,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认真推进各项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条例》及相关文件,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熟悉《条例》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方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仍有不少差距,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政府信息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清单化公开效果。
二是对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深入推进政务清单落地落实,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清单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
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三是继续推进公众参与。不断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办好每件事,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二要密切群众关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使群众满意;三进一步梳理信息,补充公开并及时上网更新。
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