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打工了!来风度书房当“掌柜”
廊田风度书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效能,切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文化需求,韶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旅体局选取了一批公共文化空间,向社会公开招募主理人参与公共文化空间运营管理。
一、招募合作区域
本次招募合作区域为:部分县级风度书房、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乡村农家书屋(具体名单见附件)。同一单位可以申请名单内单个或多个空间进行合作。
二、招募合作内容
以整体委托、部分委托、项目委托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募主理人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并提供文化服务,在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主理人可依托公共文化空间提供培训辅导、文创产品、简餐饮品等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及有偿服务。
三、招募时间
2025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四、招募对象
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且具备提供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公民,鼓励返乡青年、乡贤等参与。
五、合作权益
空间主理人将拥有以下权益:
1.空间使用权。主理人可享受业主方提供的设备保障、资源配置及租金减免等扶持政策,获得公共文化空间的使用权,经提交详细施工图及效果图报批后可根据运营需求进行创意改造,用于开展培训辅导、研学体验等文化活动,以及提供文创产品、简餐饮品等服务。
2.丰富的平台资源。依托业务主管单位搭建的平台,主理人可接触到更多优质的媒体资源与行业合作资源,提升自身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资源网络与发展视野。
3.有力的活动保障。主理人可参与文化活动策划执行,共同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业务主管单位将围绕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宣传推广等支持,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4.适当的资金扶持。各地业务主管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视情提供运营资金扶持,助力公共文化空间可持续运营。
六、合作及服务要求
1.公益服务。运营的公共文化空间按开放要求面向群众免费开放,定期提供公益文化活动,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2.运营管理。按照运营方案和各空间的管理制度开展运营工作。自负盈亏开展各类文化文艺公益活动,承担相应公共文化空间内水电、保洁和安全保卫等费用,合同期内不得更改、转让服务资格或内容。
3.资产管理。负责保管保护好相应公共文化空间内所有公共资产,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他用,若发生资产丢失,需负责重新配备相同资产或按原价赔偿。
4.活动内容和安全管理。加强活动内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或文化活动,严禁传播低俗、暴力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食品、消防、治安管理、规范用工等法规政策。
七、招募流程
1.意向者可自行前往本通知附件中的公共文化空间考察,选取意向的公共文化空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服务方案,方案需与公共文化空间特色定位相符,不得改变其公益性质。
2.各县(市、区)对报名者的资质及文化空间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主理人(申请同一文化空间方案最优者获得合作权)后,报送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把关。
3.最终确定的主理人将与业主单位签订协议,合作期限视服务方案而定。
八、报名资料要求
(一)资格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法人的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4.近三年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按成立时间以来计算);
5.提供执行上述“六、合作及服务要求”第3至第4项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文化空间运营方案
意向者需提供针对意向文化空间的运营方案,方案详细完整、合理性强、有针对性、突出特色、可操作性强,未提供方案视为无效报名,取消参与资格。
(三)报名渠道
意向者可现场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资料至市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市级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
1.风度书房,市文广旅体局艺术和公共服务科,0751-8876849,邮箱swk336@163.com。
2.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协调科,0751-8760001,邮箱sgswmb111@163.com。
3.农家书屋,市委宣传部出版科,0751-8897982,邮箱gdsgcbk@163.com。
县级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
1.风度书房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2.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3.农家书屋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