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布韶关市浈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韶关市浈江区文旅旅游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按分工范围具体抓,各相关股室按责任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
1、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本局的职责、行政职能、程序和范围、行政审批依据和事项等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方便部门和群众办事。
2、以浈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载体,在浈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我局政务公开内容,还在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等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我局职能范围的公开信息,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并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设置公示专栏,不定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和应向社会公开的文件和重大管理事项决策等其它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主动公开,通过浈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6条,其中组织机构3条、规章2条、其他文件2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3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与上级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动态类信息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学习政府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进一步加大力度更新动态类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动态类信息的更新力度。
韶关市浈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