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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十里亭镇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工作方案

2021-04-22 12:06: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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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十里亭镇火灾防控基础,集中力量整治消除一批区域性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市、县(区)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标准,根据区消安委决定,十里亭镇前进路社区被列为2021年全区挂牌督办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区域之一。为确保该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年底顺利通过区的检查验收并摘牌销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力争到2021年11月底,全镇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前进路社区年底顺利通过区政府的检查验收并摘牌销案,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100%,按标准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落实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升;火灾防控效果显著,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确保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成立浈江区十里亭镇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饶  聪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文胜  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春雨  党委委员

成  员:十里亭镇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财政所、十里亭镇派出所、五里亭镇派出所、安监站、镇消防队、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创文办、教育、民政、十里亭供电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专职消防队,办公室主任由蒋丁丁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

2.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定期带队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实;

4.协助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

5.定期向区消安委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

6.督促各部门、各村(社区)加强消防检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7.组织检查验收,督促完成整治工作。  

(三)行业部门职责及分工

镇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开展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治理指导工作。

1.专职消防队承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加强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治理工作进,开展治理督导和验收工作;

2.镇财政所负责管理区政府划拨的治理工作经费,及时下拨治理工作资金,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3.镇教育、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内学校、幼儿园及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中心、校外辅导机构及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4.十里亭派出所、五里亭派出所负责督促指导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内出租屋,落实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5.安监站负责督促指导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6.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内占用消防通道违规经营整治,开展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区的建设,协调市自来水公司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

8.创文办负责督促指导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内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9.十里亭供电所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内强电线路的改造,配合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高效运行。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高效运转,必须有专(兼)职网格人员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工作,实现日常消防安全常态化巡查。

(二)全面整治“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清理“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现象,规范场所内部电气线路铺设,电线套管,按规定配齐灭火器、联网式烟感、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规范液化石油气瓶管理使用,加强对“三小”场所业主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检查周边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按规定设置市政消火栓,建立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购买1到2台消防三轮车(摩托车)和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组建义务消防队。

(四)开展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协助区城管和执法局拆除“三小”场所违规搭建构筑物,解决小商贩违规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

(五)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电动车火灾消防宣传,禁止电动车入楼入户及飞线充电,在居民楼院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村(居)委会要落实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未被列为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的村(社区)要对标方案及整治内容,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村要加强对所属物业、店铺等的管理,督促承租户要按照相关整治要求和规定,积极主动排查整治各种火灾隐患,严禁“三小场所”违规住人。

(二)全面摸底排查,坚决整治火灾隐患。认真开展摸排,积极主动配合区教育、公安、应急、工信、城管、文旅体、供电、消防等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素质。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社会舆论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推进,要对检查和督促整改进行跟踪报道,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曝光,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四)严格督办,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压实责任,整改到位。确保年底前顺利通过区消安委对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浈江区十里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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