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里亭镇“家庭助廉”活动方案
2020年十里亭镇“家庭助廉”活动方案
为推动十里亭镇廉洁家庭建设,进一步弘扬“倡廉”、“促廉”、“助廉”的家庭美德,根据《中共韶关市浈江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家庭助廉”主题活动的通知》(韶浈纪发〔2020〕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扎实开展“家庭助廉”主题活动,一方面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另一方面切实增强干部家属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能力,共同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以良好家风促政风带民风。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我镇“家庭助廉”活动,特成立十里亭镇“家庭助廉”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部署等工作。
组 长:肖 榕(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邱祺鹤(镇纪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谢军强(镇纪委副书记)
沈学珍(镇残联理事长、纪委委员)
邹燕芳(镇人大办主任、团委书记、纪委委员)
侯建梅(镇计生服务队副队长、纪委委员)
刘 亮(镇城建办主任、纪委委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谢军强同志兼任。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四、参与人员
镇领导班子、镇中层干部、各村(社区)两委干部
五、活动内容
(一)派发“家庭助廉”倡议书。由镇纪委统一制作“家庭助廉”倡议书,各干部领取后,转发给家属。
(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镇机关集中组织干部及其家属到我镇六楼会议室观看警示教育片;有条件的村(社区)自行设立会场,组织干部及家属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开展“家庭助廉”座谈会。邀请干部家属进行座谈,主要座谈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工作小组要精心策划具体活动方案,制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加强组织指导,密切村(社区)开展活动,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及时总结,为后续活动积累经验。要及时跟进了解和掌握“家庭助廉”活动开展情况,注重改进和提升活动质量,认真总结活动做法和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纪委。
(三)加大宣传,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亮点,充分发挥当地报刊、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我镇“家庭助廉”活动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