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的原则,各地、各单位应将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县行政服务大厅统一管理,实现应进必进、一门办理。一是形式性审查事项,可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委托办理业务,不用派驻人员到服务大厅。授权后,各地、各单位应组织综合服务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供办件要点和注意事项,指定1—2名业务联络员指导和对接综合服务窗口,提高窗口人员办件准确率。二是须专人专办的不可授权事项,请发函至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商洽派驻人员进驻大厅窗口的相关事宜(参考附件2),不得再要求企业或群众到单位内部科室办理。三是因场地特殊性暂不能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各主管单位应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当地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规范管理。四是因专业性、保密性等特殊要求,已形成规模的服务大厅,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现有服务大厅做为政务分厅暂时保留,同时,业务单位派员或授权市、县(市、区)政务大厅窗口负责业务办理,群众暂可就近选择政务大厅或分厅办理业务,待进驻条件成熟后,政务分厅全部并入综合政务大厅,实现一门办理。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
按照“一个窗口”面向群众的要求,各业务部门所有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全部在各级政务大厅窗口办理,不能再要求申请人到科室办理。为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政务大厅、政务分厅应按主题分类,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主题事项在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办理,尽量减少专业窗口。2019年7月,因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省全面统筹政务服务事项,各地各部门事项调整较大,请对照事项清单(附件1),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重新确认进驻大厅和窗口的事项,进驻方式、授权内容等。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以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零跑腿”为目标,一是配齐配强窗口后台审批人员力量,对于业务量较大,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各单位应尽量选派业务骨干到窗口,实行AB岗制度,提高窗口审批办件能力。形式性审查的事项尽量做到“即来即办”,实质性审查的事项,窗口实行“当场告知”“一次性告知”,群众到窗口咨询时,不能引导群众先去单位相关科室咨询,再到窗口办理,切实破解群众和企业办事多次跑、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二是网上预审与窗口充分授权相结合,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各地、各单位应积极推行网上预审,引导企业和群众先在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待业务单位网上预审通过后,再到实体大厅窗口递交纸质资料。同时,对推行网上预审的事项进行窗口充分授权,即窗口人员核对群众提交的纸质材料与预审通过的电子资料一致时,现场出证,实现结果文书立等可取。三是推广结果快递。业务单位可提供结果文书快递到付服务,即业务单位可预留需邮寄结果文书的申请人寄送地址,待结果文书正式出具后,统一派送至各级行政服务大厅收发件窗口,由该窗口按照预留地址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
四、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率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对于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求全部开通“在线申办”服务,审批服务形式开通“网上办”,办理形式开通“网上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材料、网上受理等服务。仅为形式性审查的简单事项要求在网上可申办的基础上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结。各单位应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梳理和自查,扩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2019年底,各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率不低于75%。
五、提高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请各单位根据部门权责参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1)确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是否准确,如有疑义及时与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地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及时调整事项清单。请各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自查事项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咨询电话、在线申办地址等信息,核对办理材料是否与实际办件一致,如有疑义及时与省直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完善事项材料信息。如涉及业务办理情形的,请按实际在省事项管理系统中拆分业务办理情形,并规范相关材料信息。核对在线申办地址是否正确,网页链接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