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规划与标准建设股。负责起草全区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年度建设任务及计划,制定政务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政务信息化和“数字政府”需求,汇总和编制区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管理“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平台建设运维资金,负责区级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采购管理。制定区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评估区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开展电子政务标准备案工作。
(三)基础设施与数据安全股。组织落实区级基础政务系统、政务云平台和网络建设标准。组织全区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项目测试、验收管理、使用移交等工作。统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和云平台资源管理;组织协调推进政务等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等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建立政务数据采集交换、开放共享、开发利用等相关制度规范,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管理,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区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
(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起草全区政务服务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制度和规范,监督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评估、考核全区政务服务质量。组织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平台建设。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