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司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及计划

2021-02-23 11:37: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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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全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基础、重规范、优服务、促提升,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2020年5月,浈江区司法局因工作成绩突出,被韶关市司法局通报表彰,并获得集体三等功一次。现将2020年工作亮点和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1年重点工作

突出重点,坚持明确工作思路和推进改革创新的方法机制,强化措施,全力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坚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协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作用。规范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2021年工作计划

1.组织召开第三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审议2021年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

2.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韶关市浈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情况,研究制定《韶关市浈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快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措施,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镇街严格规范行政事中公示,主动公示身份信息、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和当事人权利义务信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整合现有行政复议力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下沉;深化复议与诉讼良性互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联动;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开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培训、指导、监督。一是政治素质培训,进一步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政治意识;二是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加强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三是专业技能培训,按照“一队多能、一岗多能、一人多能”要求;四是执法信息培训。加强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培训工作,提升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继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力争在知识产权、退役军人、征地拆迁、校园伤害等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领域,成立相应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二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加强企业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方面,特别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台账制度以及信息上报制度。三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提升调委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全区各级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推广使用“广东慧调解系统”,实现人民调解案件信息的快速、准确、全面录入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提高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5.推行“五个一”社矫模式,大力开办国学教育、“每月一主题”教育等,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段教育,开展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忏悔日”修心教育活动,探索实施建立立体化心理矫治。健全完善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体系和联系、衔接、共享、协作等机制。

6.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行业建设和诚信建设,不断规范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不断改进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项建设,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7.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能够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实现100%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应援尽援。通过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制度、质量回访、旁听质量跟踪机制等举措规范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从而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辩护。

8.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一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资源,完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和制度,实现我区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办理。按照“编随事走、人案相适”的要求,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的职能划转、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述法主体和述法方式。除采取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评议方式外,还增加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评议等评议方式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同时还通过召开现场述法评议会,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三是开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区法院挂牌成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制定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工作流程图等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真正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更好地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四是履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一统筹四统一”职责,统筹区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综合行政执法专业性业务由相关部门配合;制定统筹制度,建立会商机制;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乡镇行政执法程序指引,指导乡镇街道规范执法。


                                           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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