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行力,为实现法治浈江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让机关作风“硬”起来
1.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的工作原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把贯彻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并形成政治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在纪律面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依照今年既定工作目标,通过各类创新活动等载体,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以改作风、转作风、正作风来实现真服务、深服务、大服务,推动国家、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坚持组织纪律组织原则。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局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组织观念,做到对党忠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走访调研,提高调研报告撰写质量。落实好“三会一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内生活的严肃性。
3.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及科室(股)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对落实工作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党员干部严格问责追究;加强对工作生活纪律监督,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习惯。
4.聚焦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民生问题。
二、严格落实责任,将职责担当“扛”起来
1.明晰主体责任。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局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两手齐抓”。明确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全体机关干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自身责任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局班子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支部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及时有效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每季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分析部署会议,研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分析;全年举行一场“我上一堂廉政教育课”活动。
三、强化教育引导,让执行力“强”起来
1.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任务,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各种形式党性教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请示报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不请示报告、“三会一课”造假、假过组织生活、过假组织生活等问题。
3.强化党内法规执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三重一大”制度并抓好落实,全面接受纪检组监督检查。
四、加强日常监管,让政治生态“优”起来
1.当好廉洁自律表率。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八项规定以及相关配套规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自觉做到从严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开展谈心谈话。全年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科(股)室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组织开展2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有的放矢为原则,以发现问题、了解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进一步增进沟通理解,转变作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