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2020-02-28 17:35: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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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韶关市浈江区机构改革方案》,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是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浈江区司法局。

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拟订或组织拟订、修改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区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市交办的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的征集意见和整理上报工作,反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并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的建议。

(四)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解释、评估和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区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以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八)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及公职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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