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落实《韶关市浈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三个加强”,保障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坚持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扎实实办实事、解民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年度学法的目标要求、重点内容,并将重点学习内容融入党委和所属10个党支部日常学习,“学习强国APP”平台学习党员和非党员参与率达到100%。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组织保障。调整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夯实组织基础。三是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区政府、市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督导法治机关建设扎实推进。
二、强化职能履行,重点工作高效落实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结合“规范治理年”工作,持续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全面深化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办、 一窗通取”,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由原来的 2 枚调整为 4 枚,清除企业开办最后一项费用,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马上办“零成本”。2022年1-10月,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3429户,共办理各类型企业登记设立登记837户。其中全程电子化系统受理网报业务1909宗、企业开办一网通(无纸化)办理业务376宗、办理“全市通办”业务4宗,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214户。
(二)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依法管理。一是推动市场主体年度报告落实。采取重点督办,多轮催报,督导企业开展年度报告,企业年报实报数为6901户,年报率为97.28%。二是开展失联企业清理。对市场主体年报数据进行梳理,依法对281户失联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236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对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43户的企业、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的36户企业,列入异常,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抽查结果。四是开展网监专项行动。检查网站、网店86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8次。
(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适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举办全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制定《韶关市浈江区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我区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审查增量文件7件,保留7件,存量文件梳理141件,保留141件,未发现滥用行政权力排队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16次,立案查处6宗。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日常工作和监管执法,更大力度采取行政执法、行刑衔接、信用惩戒等措施,始终保持稳中向好的市场安全态势。办理案件153宗,涉案货值105万元。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保持高压。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湿粉类、酒类、米面、土榨花生油、肉制品、糕点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管,督促各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养老机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等专项检查行动。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共445批次,合格434批次,合格率97.6%;完成农产品安全抽检31509批次,合格31484批次,合格率99.9%。整改提升湿粉类食品小作坊8家,全区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覆盖率达100%。圆满完成高、中考等20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二是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在早原则,聚焦风险隐患,以专项检查为抓手、监督抽检为支撑,严把药械质量关。突出防疫药械监管,实施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放心行动,持续加强新冠病毒疫苗、中药饮片、儿童化妆品、核酸检测试剂等专项整治。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加强监督抽检及不合格品种处置和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完成全年抽检任务药品42批次、化妆品7批次、医疗器械4批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77例,检查药店疫情防控680多家次,359家次,限期整改32家次,企业共登记上报购买退热药登记超21万多条,张贴疫情防控通知和宣传海报约450份,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0宗。三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宣传各项补贴政策,落实贯标后补贴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促进企业专利申请,助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开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茶叶类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64件,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宗。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常抓不懈。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电梯、“黑气瓶”、危险化学品、锅炉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制度,实施清单制、精细化管理,守住安全底线。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10家次,抽查设备557台(套);检查发现一般事故隐患324台(套),完成整改311台(套);严重事故隐患43台,完成整改40台(套);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10份,立案4宗。组织特种设备公益宣讲1次,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4场,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约谈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指导与监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本着依法规范、和谐交流的原则进行,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行业主体责任,促进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等市场监管领域达到保安全的效果。二是及时处理各类消费纠纷,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3811宗,举报609宗 ,全部做到及时处置。三是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和2022年投诉举报工作业务培训。四是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活动,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43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5家。
(六)慎始如终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开展进口冷链常态化监测。紧抓重点,突出进口冷链环节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每周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冷藏冷冻库环境、产品、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共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7271批次,其中人员4879批次,产品1343批次,环境1049批次。二是强化进口冷链水果监管。对进口冷链水果终端销售30家经营户举办2期培训,以“七天一检”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推动其提高防控责任意识。三是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组织农贸市场、药店、餐饮、外卖从业人员、一线工作人员3.6万人次开展核酸检测。四是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巡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发挥“哨点”监测作用,疫情防控巡查零售药店359家次,限期整改34家次。五是开展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检查,严防输入风险。督促进口货物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共检查企业13家次。六是加强价格监管。疫情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及时掌握价格涨幅动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告诫辖区内有关经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共检查市场主体数量5445,派发价格提醒告诫书1600份,受理投诉举报和舆情337宗,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处1宗。
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开展学法用法,促进普法社会化。一是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开展“双周讲坛”、业务例会、读书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讲业务课,开展工作讲评,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局长带头开展领导干部到基层所、进企业开展普法活动,解决基层和企业的实际问题。制定“党建引领,效能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监管有我、党员先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安全监管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在韶司在线进行学法,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线上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100%。三是开展多途径普法。以约谈会等形式,组织行业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面向企业、学校、消费者,举办30场有关消费维权、食品安全、药品器械、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双打”等方面普法培训和宣传,培训企业员工达1690人次,学生2000人次,发放资料6760份。广泛宣传方面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动态,彰显法治权威、营造法治氛围,凝聚法治力量。
(二)落实制度程序,推进决策法治化一是执行制度不走样。落实我局工作规则、党组工作规则和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规范和监督决策行为。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内部监督。高度重视法制审核、复议诉讼等内外监督的抓手作用,共办理案件审核497宗,集体讨论44宗,行政复议10宗,行政诉讼4宗、行政监督1宗。直面问题,加大纠错力度,重点就履职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适用等倾向性问题进行纠正,规范执法行为,为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正确,文书填写规范提供保障。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1名律师担任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要法律事务,推动各项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落实标准化清单,推进依法履职。一是持续梳理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特别是更新完善机构改革后划转的职能,梳理形成本年度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二是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内开展事项梳理工作, 形成本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173项、201小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到100%。对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区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监管数据。三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开展镇村事项目录标准梳理,并完成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延伸。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构建统一服务标准。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工程,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经梳理,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7项,其他行政权力47项,公共服务事项14项,共118项,并及时公示事项服务标准,以一个标准对外提供服务。
四、存在不足和2023年工作安排
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对投诉举报的处置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需要持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内部督促与检查,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效能。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努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四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五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六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有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七是建立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八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