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2022-09-14 17:21: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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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浈 市监罚催〔2022〕362号
浈江区友仔酒经营部 (阳盛锋):
本局于2022年8月1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处罚[2022]36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
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陆仟陆佰元(6600元),上缴国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许德峰、汤明端 联系电话:0751-8212629
联系地址:浈江区启明南路61号三楼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