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浈市监撤告字〔2022〕1号
韶关市安润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2年3月15日,当事人韶关市安润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肖瑶向本局提交材料,该企业为冒用其身份信息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予以撤销。经查明,韶关市安润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登记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 以欺骗手段于2018年3月15日取得公司登记。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四十一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构成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你公司提交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拟撤销你公司的2018年3月15日设立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许德峰、汤明端 联系电话: 0751-8212629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