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浈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验收服务项目询价函

2020-07-01 10:45: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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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浈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验收服务项目进行询价。请各有关具有服务资质的企业报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浈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验收服务

二、 服务期限:

2020年6月至试点工作验收通过公示。

三、 采购价格:

1、项目预算:不超过35万元

2、针对项目附件所列考核标准提供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服务标准为浈江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区验收,项目所有的费用全包在报价中,采购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3、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各单位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全面服务于韶关市浈江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浈江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知识产权与区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1、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考核、示范复核指标》(以下简称“《复核指标》”)要求,协助我局在国家验收通知时间节点前完成浈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区验收迎检工作;

2、为域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服务工作;

3、开展知识产权提升服务工作;

4、按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并做相关新闻报道;

5、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6、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工作;

7、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作;

8、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9、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网站维护工作;

10、协助我局整理现有的知识产权文件,制定或完善《复核指标》所需相关政策、文件及材料;

11、梳理浈江辖区内专利、商标、版权数量或运用等知识产权工作;

12、协助我局制定县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相关政策并开展县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13、联系省、市主管部门协调验收工作、完成每项工作每季度开展的推进情况汇总,准备验收材料并打印胶装、制作验收时的视频制作和验收报告,组织开展验收活动;

对照《复核指标》制定和落实县区知识产权推进工作方案,提供知识产权试点县区验收全过程跟踪服务;协助我局完成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县试点验收迎检工作。

五、 参与询价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若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责任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磋商。

六、 资料报送要求

1、文件材料:

(1)供应商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

(3)项目实施方案及合同;

(4)其它佐证材料。

2、需于2020年7月5日17:00前快递至浈江区中山路7号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材料均要盖公章及密封处需盖单位公章。

3、文件资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七、 本次报价保证金:

八、 联系事项:

采购人: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中山路7号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郭玉婷

联系电话:0751-889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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