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01-02 10:15: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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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目前浈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运行良好,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认真落实要求,踏实开展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严格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以紧紧围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总体要求,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9年底,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正常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守工作制度。2019年,浈江区教育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台了《浈江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清单》,明确了公开主体,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业务具体部门申请公开,完善保密审查工作后,由局办公室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或者申请在区政府网站、局机关公示栏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决定负责部门,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情况。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浈江区教育局充分使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韶关市浈江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单位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还积极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时构建网上办事大厅,通过网上大厅进行有关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的公开,让办事群众充分了解办事的各项流程;区属各学校也利用校报(刊)、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校务公开,让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学校招生、教师招考等信息,提高了信息公开水平,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2条、规章文件3条、规划计划2条、工作动态38条、业务工作12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5条、其他文件2条。重点公开了新闻动态、工作要点、小学教师招聘、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信息均是群众获益最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内容,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质量得到增强,方便了群众办事。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互联网。“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gzj.gov.cn/)

(2)公告栏。浈江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地址:韶关市前进路2号)。

截至2019年12月24日,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均无偿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4

4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8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8

+6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38

4138.4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2019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仅由1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公开工作,工作任务较重,人手不足。二上报信息量不足。三是业务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流程,及时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动教育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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