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发改局2020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发改部门职能,在做好防控新冠病毒疫情的前期下,坚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现将我局今年第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
1、前三季度进展情况
前三季度,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9.16亿元(不含市返数),同比增长-4.8%,降幅比1-8月收窄0.6个百分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降幅减缓,呈逐步回稳态势。
我区牵头负责的2020年市重点项目15个,年度计划投资15.04亿元。前三季度,15个项目共完成投资12.82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85.23%。我区2020年安排区重点项目55个,年度计划投资46.08亿元。前三季度,55个项目共完成投资22.18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48.13%。
2、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降幅较大的原因
一是房地产投资持续低迷。受疫情影响,前三季度我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2.21亿元,占全区投资比重的31.18%,同比增长-30.9%。虽较1-8月收窄4.3个百分点,但投资额仍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51亿元,下拉固定资产投资12.03个百分点。
二是民间投资下滑明显。前三季度,我区民间投资完成7.36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0.85亿元,增幅为13.06%;外商及港澳台经济完成投资3.9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1亿元,降幅为31.21%。民间投资小幅上升,外商及港澳台企业投资动力大幅减弱。
三是部分已开工项目入库资料不全。已开工的紫气东来花园、韶关市浈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开发利用工程、韶州人民医院、韶州医学院等项目因缺少施工合同,未能及时入库,项目实际产生投资额暂未入统。
四是大型在库项目支撑力度减弱。保利东湾花园项目前三季度完成投资2.4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1亿元,降幅为52.72%;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浈江段)项目前三季度完成投资7101万元(8月数据,9月市返数未更新),比去年同期下降8018万元,降幅为53.03%;碧桂园项目前三季度完成投资3.8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62亿元,降幅为29.40%;华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前三季度完成投资692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54万元,降幅为36.92%。
(二)完成《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的编制工作。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以我市“主动融入珠三角”总战略为总方针,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综合分析我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地编制《韶关市浈江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认真牵头组织县(市、区)绩效评价工作和镇办考核工作。
积极协调区各责任单位跟踪落实绩效评价工作指标,并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指标的监测工作,加强与市评估和考核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并对全区各项指标全方位进行预测分析,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分析短板原因,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顺利完成了2019年度县(市、区)工作绩效评价。其次,认真开展2019年度镇办加快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工作,并顺利完成。
(四)加强投资管理工作。
在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建设项目工作中,坚持做到把握政策,方便群众,简化手续,加强管理,促进建设。前三季度我局已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项目98个,项目总投资约167亿元。
同时,组织区各有关单位谋划建设项目,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截止9月底,共申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项目52个,项目总投资92.9亿元,政府专项债券需求28.07亿元,其中年度债券需求26.36亿元。从2020年项目开工情况来看,2020年申报的52个项目中,已开工项目19个,总投资32.3亿元,年度债券需求16.29亿元;未开工项目33个,总投资62.5亿元,年度债券需求28.5亿元。其中,34个项目同时也纳入区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截至9月底,2020年提前批下达我区专项债浈江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项目、浈江区镇级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共2个项目1.1亿元; 2020年第3批提前下达浈江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项目、浈江区教育现代化建设项目、浈江区镇级自来水建设项目共3个项目1.75亿元。2020年新增批下达浈江区旧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共1个项目0.5亿元。下达我区一般债项目共4个1.5亿元,包括浈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浈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项目、韶关市浈江区背街小巷整治项目和浈江区城市公厕改建工程。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共4个0.57亿元,包括浈江区基层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浈江旧城区无物业小区改造、浈江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馆建设浈江区工人文化宫建设、浈江区应急消防装备及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五)强化价格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收费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我局更新了《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粤发价格函[2020]1188号文要求,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此项收费清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该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能及时按照政策落实。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了浈江区社会福利院自费托养护理费收费标准。向社会及区各有关单位征求我局制定的《浈江区农业用水分类价格及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意见,对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了调查,疫情期间对辖区内的市场、超市,药店等每日实行价格监测,对咨询停车保管收费、医疗收费等进行答复,机构改革后,因应价格检查执法职能移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该局开展了停车、物业收费 等网络问政答复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积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理顺工作思路,以对司法、行政执法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突出重点,主动承担一些价格管理基础和服务型工作,积极为辖区内的其他部门提供优质的价格服务。前三季度,共受理业务154宗,涉案金额224万元。
(六)认真抓好能源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制定了《浈江区发改局开展“铁拳行动”整治实施方案》《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等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元旦春节(双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大检查。截止9月30日,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7次,出动车辆27车次,检查人员64人次。
三是认真抓好能源项目协调促进工作。多次组织属地镇政府、韶关市供电局城区分局、中石化潜江-韶关天然气管道项目、区产业园等区直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截止9月30日,共开展能源项目综合协调4次,有效地促进了能源项目在我区的顺利推进。
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工作。联合潜江-韶关天然气管道EPC项目部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桌面预演,使我区能源企业在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是扎实开展非法加油站打击工作。9月27日下午,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局,中石化韶关公司对南郊八公里河边一无证照加油点进行联合打击,共安全抽取柴油5吨,扣押加油车辆2辆,成功打击并取缔了该黑油站。
六是认真做好承接上级下发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截止9月30日,我局共对辖区22家加油站上报的行政许可事项出具了意见并上报市发改局,对辖区内3家小额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入库工作出具意见并上报市发改局,对辖区内2家申请广东省电力市场电力一般用户企业出具意见并上报市发改局,较好地完成了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七是根据浈江区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我区光伏电站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配合区扶贫办对辖区内5个乡镇和10个行政村的13个省级公示电站进行验收评估。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对该次参与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资料进行查看,核实该次电站均有发改部门出具的相关立项资料。
八是存在问题:1、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后,在工作任务加重的前提下,存在缺乏人员编制、没有工作经费,上级相关部门缺乏相关技能培训。2、个别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情况有待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待提高。3、由于机构改革后,区直各部门的职能有所改变,联合执法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七)主动积极地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
注重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创文巩卫、信访维稳、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粮食考核、机构改革等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专项工作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做好在库项目投资入库工作,严格按照我区印发的投资任务分解表,主动对接在统项目业主,力争按照实际进度应统尽统;充分挖掘重点项目投资潜力,以55个区重点项目为抓手,确保完成我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继续做好项目的督察督办,对已动工但统计入库条件不够的项目,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二)按照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并按时间节点完成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围绕我市争当粤北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目标,立足于与粤港澳大湾区相融合,总结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的实施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加强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分析研判,编制出高质量的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全区“十四五”时期工作明确任务、指明方向。
(三)抓好节能、价格收费、粮食和物资储备等职能工作。理顺价格监管职能交接给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加强成本监审、政府定价审核和价格认定工作。明确职责,做好粮食安全考核的牵头协调和接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四)抓好各项责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扶贫挂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信访维稳挂点、计划生育挂点、安全生产等责任工作。
韶关市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