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主财物认领处置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与通行安全,我局在城区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多处占用城市道路擅自设置地锁、铁柱的违法行为。因相关设施权利人不明确,本局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查看,环园东路7栋及13栋周边及存在擅自设置地锁、铁柱等障碍物占用城市道路的情形,妨碍行人通行,并对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构成破坏(详见附图)。现上述涉嫌违法建(构)筑物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个人。
二、认领期限及相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截至2026年9月8日),请该设施的设置人、使用人或相关权益人携带以下材料至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
1、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3、权属证明材料;
4、相关审批文件。
三、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和第四十二条等规定。
四、处理方式
公告期满后,若仍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本单位将依法对违法建(构)筑物组织开展拆除工作。
五、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39号
联系电话:0751-8188983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