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坪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花坪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潘 志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党委、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和审计工作。
王 兵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物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联会工作。对接区人大、区总工会等上级部门。挂点联系长地头村。
周雪花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三资”。负责林权争议调处有关工作。管理负责“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工作。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百千万工程”指挥办等上级部门。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挂点联系奎塘村。
梁冠星 党委副书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卢智文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联系花坪司法所。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以及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承担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财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的日常业务,以及金融资产清收等有关财政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财政支出、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以及“村账镇管”、“组账镇管”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商会(协会)开展工作。对接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等上级部门。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点联系长地头村。
杨贞灵 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村居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城乡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辖区环境监察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对接区自然资源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文旅体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挂点联系西牛潭村。
莫玉英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关工委、工会等群团有关工作。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政协机关等上级部门。挂点联系花坪社区。
杨 迪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接区纪委监委(含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上级部门。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叶雨欣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工作。对接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含区委党校)、区人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委编办、区档案馆、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数据局、团区委、区妇联等上级部门。分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挂点联系奎塘村。
唐顺利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有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和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和服务、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对接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点联系花坪村。
顾 焯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花坪派出所有关工作。挂点联系和平八一社区。
周张阳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民政、残联、卫健、防疫等工作。统筹负责党群服务、社会事务等工作,落实社会工作、民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领域政策。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健全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承担村(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培育、管理以及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参与村(社区)治理。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和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对接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等上级部门。协管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点联系石屋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