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前进路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512000
联系电话:0751-8916824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发行管理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普九”的巩固提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学制、学籍管理等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实施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工作。
(三)德育体育卫生艺术股: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研教研和学生体协、教育艺术团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的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和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导体系;督导检查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全区“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査全区各级学校教育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相关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五)基建财务股: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免费、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具体分配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学校的财务校产管理工作。
(六)人事监察股:负责机关和区属学校人事、党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科学规范管理人事档案,做好劳动、福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璃任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工作;负责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组织教师政治学习;组织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负责机关和指导区属学校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安全和校外培训监管股: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组织查处校外教育培训全区性、跨区域重大案件。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