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后勤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行业职称改革及技术职称评聘。
二、法规股。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合约性文件,承担合约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负责信访投诉的接待、协调、落实和办复。负责办理与本单位有关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行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负责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合法性的审核批准。承担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
三、建筑与房地产业管理股。负责核发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和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的核准。研究拟订全区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配合市住建局指导和规范建筑、房地产市场。承担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承担对全区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全区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协助税务机关、统计部门做好建筑、房地产税的征收、跟踪、督促和统计工作。
四、消防与住房更新改造管理股。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住建领域历史文化资源相关申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五、村镇建设股。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程质量与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股。负责核发辖区内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实施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统筹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建设行业的全面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业内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对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助开展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分析。参与或组织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伤亡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引导建筑生产企业对安全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文明施工,对责任主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七、交通运输管理股。负责编制、上报辖区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计划。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职能,按分级管理规定,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核,施工许可审批。行使辖区内乡道公路管理职能,审批乡道公路路政许可。做好渡口渡船管理、监督安全航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