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夯实法治之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准法治建设政治方向。局党组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现场研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2025年,累计开展警示教育、党性教育、法治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3场,党组集中学习19次,并创新开展户外实践教学,全系统参与600余人次,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
二是深化法治思想实践,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推动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实践,全面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难题的能力,持续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迈向规范化、法治化新台阶。
(二)坚持全面依法履职,厚植法治为民的初心本色。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一方面,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及执法配套文书。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针对执法文书需补充裁量标准、责令改正内容不准确等问题,我局以此自查自纠,重新修订执法文书模板,并要求各执法股室执法人员按照新修订的文书模板进行文书撰写,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继续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于执法程序的薄弱环节,如执法文书送达流程,拟定送达流程规范,组织执法人员对执法规范流程进行深入学习探讨,用规范化动作保障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流程规范、法律适用准确,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是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涉企执法稳步规范。依据省司法厅《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浈江区关于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指引》组织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按照要求对2024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梳理形成案卷目录,已同步报送司法局备案。同时重点对涉企执法案件及相关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将发现问题梳理形成台账,跟进落实整改。同时积极跟进司法局反馈的问题线索,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送,形成规范涉企执法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司法部门。
三是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推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25年度,共整治违法违章“六乱”行为超1.65万宗,拆除违章广告牌207块,面积约706平方米,共拆除违法建筑98宗,拆除总面积78391.59平方米。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案件2736宗,“智慧城管”共处理结案176宗,办结率达100%。同时我局严格查处不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乱砍伐树木、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城市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四是持续推动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柔性执法提质扩面。针对临街商铺越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屡治理屡反弹的难题,大力推行“721”工作方法,由“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执法人员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鼓励当事人主动整改、自我纠错,对于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我局视实际情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处罚。通过柔性执法释放刚性力量,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逐步把握“严格执法”和“群众满意”的平衡点,不断提升城管执法为民水平。
五是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深度融入执法全过程。执法人员在日常服务与管理中,坚持劝导与释法并重,针对具体违法行为现场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紧扣“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线上线下协同发力,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新媒体平台推送、电子屏展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知晓度和对法规的理解度。
(三)构建完善体制机制,发挥法治护航的保障作用。
一是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镇街综合执法能力。今年年初,我局根据中央发布《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文件要求,对照《浈江区乡镇(街道)实施的区级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区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认真梳理研究并完善乡镇(街道)配合、收回工作事项,并持续跟进履职事项清单沟通协调及专项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在《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文件发布后,推动落实清单文件中我局回收执法事项在过渡期内有序衔接,保障执法事项合法、合规、有序回收。
二是严格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对于局属重点项目,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公众参与、注重专家论证、强化风险评估、聚力合法性审查,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2025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多个建设项目,包括韶关市浈江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韶关市浈江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莲花校区校门区域改造项目、工农路改造项目,着力改善城市道路、治理城市内涝。我局市政综合管理中心开展多个养护项目,包括城市公园广场养护、辖区下水道检查井防坠网加装、道路下水道维修工程、道路排水清淤工程,着力改善城市公共空间,保障市民安全,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为规范行政裁量行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在执法案件中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坚持合法合理、过罚相当、程序正当、行政效率、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深切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对象和范围不断拓展、工作内容持续延伸、工作方法亟待创新,法治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要求愈加严格。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现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中部分内容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部分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有限,制约了执法实效的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性与特色不足。
尽管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稳步提升,但在主动创新、挖掘和打造特色亮点方面仍显力度不够。我们在拓宽工作思路、前瞻性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政策举措方面,尚未完全匹配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部分创新性实践经验也未能得到及时总结和完善。
(三)城管执法队伍及人才储备建设有待强化。
当前,城管执法任务与执法力量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日益拓宽的执法领域与不断提高的工作标准。部分执法人员对持续学习政策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法律素养、业务水平与执法实践要求存在差距。尤其在拆违控违、建筑垃圾处置、油烟查处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一线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使得调查取证、事实定性等关键环节面临困难,直接制约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决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法制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组织成立我局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会,在充分听取法制部门、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疑难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的重要内容,在“述法”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更加注重树立干部队伍法治思维,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动局党组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宪法、党内法规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局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同时,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城市管理改革与创新,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为城市治理注入坚实法治内核。
(二)更加注重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继续抓好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局将常抓不懈。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要求,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持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切实做到执法程序规范、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准确,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与学习,重点围绕执法人员、协管员等业务骨干开展常态化培训,突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广告招牌、建筑垃圾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与规范意识,着力打造一支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
(三)更加注重法律宣传,加强城管领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广泛开展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八五”普法目标任务落实,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针对组织企业、社会大众等不同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计划和方案,增强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