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公布韶关市浈江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已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栏目公布(http://www.sgzj.gov.cn/),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韶关市浈江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11号办公大楼五楼504办公室,电话:0751-8255112,电子邮箱:sgzjtj@163.com,传真:0751-8255163)。
2025年,韶关市浈江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5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0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0项,行政检查6次、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项。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在线咨询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按时办结0件,办结及时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在公开内容上,公开《韶关市浈江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的要求,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政务动态、业务工作、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地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公开深度到位,公开程序规范。
(四)主动公开,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管理规范、科学、准确。做到要公开前先审批,无审批不公开。同时,加强业务人员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规范发布要求,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五)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2025年,我局围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及时公开我局开展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通知公告4条,财政预结算8条,其他类别的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有序,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更高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更高期待,仍存在一些有待提升的方面。
1. 公开内容的深度与聚焦度有待加强。日常工作中,侧重于常规工作动态和统计数据的按时发布,以及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群众关切热点的结合上,还可以做得更深入、更突出。
2.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