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准确执行《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积极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浈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上传相关内容,保证数据真实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5年浈江区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持续规范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局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统筹推进工作体系,压实层级管理责任。建立多层级内容审核把关流程,所有拟在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政务信息化平台发布的公示资讯,均执行业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常态化对照公开事项标准及时更新各板块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财政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更新预决算、专项资金等财政信息。持续优化栏目设置,聚焦财政重点业务,提升平台信息实用性,夯实政务公开线上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政务公开任务落地。压实各股室政务公开责任,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审查。配合上级部门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人员积极参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干部职工主动公开、规范公开的工作主动性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针对以上短板问题,我局具体整改提升措施如下:
(一)深化教育引导。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扭转被动工作心态,主动落实公开工作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覆盖。
(二)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成效纳入股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压实岗位工作责任,以常态化监督、刚性化考核倒逼各项公开工作落地落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精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