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机构设置
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机构设置
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党建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调研、宣传、政务公开、保密以及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2. 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拟订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等工作。
3. 国库股。拟订国库管理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承担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区财政资金账户等工作。
4. 综合规划股。拟订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区级政府非税收支预算,承担区级非税收支、罚没财物收入、财政票据、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等工作。
5. 行政事业股。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人力资源、建设、城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相应部门的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等工作。
6. 农业和社会保障股。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相应部门有关专项资金、村庄规划等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等工作。
7. 政府债务管理和工贸发展股。承担工交、安全生产、外经贸、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有偿资金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管理等工作。
8. 监督检查股。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