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申请同意撤销原核发的《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拟撤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备案编号 | 撤销时间 |
甘惠英诊所 | 甘惠英/甘惠英 | 韶关市浈江区安全北路20号房屋一楼 | PDY04404744020417D2112 | 2025年8月19日 |
撤销登记批准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个人和单位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均可向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联系电话:0751-8953014。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