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七条,我局起草的《浈江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在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自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时间共计共10日,截止2025年8月4日24时,收到公众反馈信息0条。
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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