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浈江区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我局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我局开展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主要采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及时发布,政务公开等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4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44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0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上年度结转1件),办理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件,占23%;不予公开0件,占0%;无法提供10件,占77%;不予处理0件,占0%;其他处理0件,占0%。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适时开展重大政策解读。二是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明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重点,规范审查责任,细化审核流程,严格把好保密关,落实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更加精准、便捷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足,部分部门往往是在公众强烈要求或上级督促下才进行信息披露,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欠佳,一些公开内容过于笼统、模糊,难以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三是不同部门间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尺度不一致,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时存在困惑。
针对这些问题,已有相应的改进举措。一方面,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清晰、实用。同时,统一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规范,强化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