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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5-07-14 11:52: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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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浈江区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我局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我局开展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主要采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及时发布,政务公开等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4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44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0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上年度结转1件),办理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件,占23%;不予公开0件,占0%;无法提供10件,占77%;不予处理0件,占0%;其他处理0件,占0%。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适时开展重大政策解读。二是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明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重点,规范审查责任,细化审核流程,严格把好保密关,落实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更加精准、便捷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26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44.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足,部分部门往往是在公众强烈要求或上级督促下才进行信息披露,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欠佳,一些公开内容过于笼统、模糊,难以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三是不同部门间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尺度不一致,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时存在困惑。

针对这些问题,已有相应的改进举措。一方面,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清晰、实用。同时,统一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规范,强化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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