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浈江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我局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我局开展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主要采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及时发布,政务公开等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3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8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0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上年度结转0件),办理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0件,占0%;无法提供3件,占100%;不予处理0件,占0%;其他处理0件,占0%。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适时开展重大政策解读。二是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明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重点,规范审查责任,细化审核流程,严格把好保密关,落实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更加精准、便捷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滞后。二是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较少,公众难以理解政策内涵和意义,影响政策实施效果。三是对公众的信息需求了解不足,公开的信息与公众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通过以下工作进行改进: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二是组织专业人员编写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材料,通过多种媒体平台、线下宣传活动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公众需求调研,根据公众需求调整信息公开的重点和方向。四是持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进行,更好地服务公众,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