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撤销备案公示(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诊所)
我局于2024年12月4日、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7日分别到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诊所登记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升平路97号韶康大厦)日常巡查,发现该诊所大门均为关锁状态,内无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经联系该诊所人员开门后,我局检查人员进入诊所内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无法提供门诊日志记录、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单等。该诊所提供医疗废物转运单据上无医疗废物转运记录。在此期间,我局多次联系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诊所来局办理停业注销手续,该诊所一直未来局办理。现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诊所已处于事实停业状态,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二章第十条诊所歇业,必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第三章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所应当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备案机关应当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一)诊所歇业的;(二)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三)使用虚假材料备案的;(四)出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的情形。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诊所备案凭证》,由申请单位提出注销登记,依法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现将拟撤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撤销登记批准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个人和单位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均可向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联系电话:0751-8522068。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