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申请,我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依法予以办理整改歇业备案,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歇业期间医疗机构已完成整改,可向我局提出申请完成相关手续后重新开业。特此公告。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备案编号 | 歇业期限 |
科美医疗美容诊所 | 陈杨丹/张爱民 |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前进路30号锦绣御水豪庭2幢商业楼商铺26-27号 | MA5574E9244020417D2216 | 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 |
瑞美医疗美容诊所 | 曹敏/吴佳辉 |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综合大楼二楼西起第五格 | MA56K2QD844020417D2212 | 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 |
欣华医疗美容诊所 | 张小波/彭田真 | 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156号之二首层东边之二 | MAA4H9WL144020417D2162 | 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 |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