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花坪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浈花委〔2025〕15号
关于调整花坪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各驻镇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花坪镇党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具体如下:
杨荣华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王 兵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工联会工作。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区机关事务局、区档案馆、区总工会等上级部门,分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挂点联系长地头村。
周雪花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经营管理、林权争议调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三资”管理。对接区“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区农业农村局等上级部门,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挂点联系奎塘村。
梁冠星 党委副书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卢智文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 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联系花坪司法所。代管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等工作。代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对接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三防指挥部、区消防大队等上级部门。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代管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挂点联系长地头村。
杨贞灵 党委委员、副镇长,代管镇政府全面工作、经济和审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村居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城乡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辖区环境监察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民政、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对接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上级部门。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挂点联系西牛潭村。
杨 迪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 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接区纪委等上级部门。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挂点联系和平八一社区。
莫玉英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巩卫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有关工作。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文明实践站、区总工会、区团委等上级部门。挂点联系花坪社区。
唐顺利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有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和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和服务、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对接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点联系花坪村。
彭粤琼 副镇长,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以及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负责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承担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财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的日常业务,以及金融资产清收等有关财政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财政支出、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以及“村账镇管”“组账镇管”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商会(协会)开展工作。对接区统计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上级部门。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点联系石屋村。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