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做好我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黄伟强 镇党委书记、武装部政治教导员
副组长:毛兰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海林 镇人大主席
李百灵 镇党委副书记
郭玉婷 镇党委副书记
潘彦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卢逆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朱健林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 蓉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吴细明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邓海华 副镇长
麦斌斌 副镇长
黄世明 副镇长
成 员:李仕林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 艳 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任
陈希洋 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
梁 敏 镇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幸明达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肖少美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骆福就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李伟将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张路生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毛秀娟 乐园镇司法所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
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兼任,区工作专班成员待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开展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选。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主要职责
研究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有关事项。负责统筹协调、事项审核、材料信息、表述规范、共性问题研究有关工作;负责牵头拟订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初稿、“三上三下”征求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履行职责事项责任落实评估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专班要加强工作统筹,按要求组织协调本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认真把握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镇党委要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严明纪律要求。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和问题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该专班于专项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