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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7 10:55:3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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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我局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4年1月至12月主动公开信息共计 23条,其中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业务工作、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和规章。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较上一年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业务技能不熟练。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全局各部门人员参与,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5年,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继续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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