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浈江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抢抓机遇、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奋力推进法治浈江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连续三年荣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韶关市浈江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提升项目”荣获2023-2024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原创微视频《楼道公区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获第二届广东司法行政系统视频大赛优秀奖。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筑牢法治之基,以法治之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学习、研讨,召开党组会议22次,组织党组集中学习14次,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推动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双周讲坛”“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以上率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局主要负责同志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等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在区委党校新址高标准打造具有浈江特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依托党校优质教学资源,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始终,着力提升我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聚焦统筹协调,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区新篇章
一是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职能,牵头起草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筹备召开第八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发《浈江区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韶关市法治领域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浈江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任务分工方案》等法治重要文件。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全区38个责任单位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年度报告质量较往年明显提升。三是组织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共289人完成述法抄报工作,创新“述、点、评、展”模式开展2023年度专题述法评议,推动述法工作提质增效。四是顺利完成2023年度法治韶关建设考评、法治浈江建设及法治镇街建设考核各项工作,以法治考核评价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三)严把法制关口,筑牢政府依法决策“法治屏障”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提报工作,紧盯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关键性程序制度,指导决策承办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把关职能。全年审查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方案、政策文件、合同文本等372件,组织全区3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审查村(社区)重大合同1981份。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组织全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
(四)深化法治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一是锚定目标。出台《浈江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并围绕“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内容制定《浈江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方案》,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8场次,发出督察建议书2份、提醒函4份。二是狠抓难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浈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革破局实施方案》,加快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统一和规范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打造犁市镇和十里亭镇两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试点。三是强化督导。动态更新“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16项,着力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等问题。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和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法治督察。在全市率先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创新“司法局+检察院+行政执法监督员”模式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四是数据赋能。统筹推进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上线使用和指导培训等各项工作,浈江区连续两年“粤执法”人均办案量和非现场执法办案量全市排名前列。
(五)优化法律供给,擦亮“司法蓝”为民底色
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健全覆盖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全方位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全年实体平台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提供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指引等其他法律服务1600余次;“12348热线”受理申请2宗;在浈江产业园区新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二是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强一次性告知、急事急办、延时办理等服务事项,持续推进“互联网+公证”模式,通过减免特殊群体部分公证费、缩短办证时间等为便民举措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办理公证案件343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00余人次,提供便民公证服务40余宗。三是打造高品质法律援助服务。强化检司联动,与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创新建立“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工作互动”的“三互”检司合作模式,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采取定期回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7 宗,办理劳动报酬领域支持起诉案件4件,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收到群众感谢锦旗5面。
(六)坚持司法为民,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是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浈江模式”。建立完善“庭所共建”联动工作机制,与区法院合力打造诉调融合体系。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新增“红霞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犁市镇和花坪镇百姓“一站式”调解服务中心,花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省“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荣誉称号。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1宗,化解率达99.6%。二是着力构建行政复议新格局。持续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坚持“全域受案、全区通办”,大力推行“现场+网络+邮寄”多渠道申请模式。常态化推行行政复议听取当事人意见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凸显行政复议定分止争的实效。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办案结果精准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全年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25宗,办结95宗,调解32宗,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纠错率为12.63%。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各项工作。全年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9宗,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持续发挥指导和协调监督作用,指导区直部门办理案件28宗。
(七)延伸普法触角,助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一是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普法工作联席会议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举办第七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积极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普法大格局。二是抓牢“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区5490名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99.9%。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5场,积极引导其深度参与各类法治宣传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三是坚持“靶式”普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结合“法律多进”活动举办“送戏下乡”文艺演出4场。创新“三轨”模式,整合全区3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404名“法律明白人”和312个网格,打造结对帮扶普法专业队伍,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23场。全年围绕各个法治宣传节点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4场,着力打造精准普法新格局。四是借力新媒体普法。依托“浈江司法”壮大“指尖普法”阵地,发布普法活动信息700余条,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28条。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创作普法微视频5个,禁毒剪纸作品1个。做好法治信息报送工作,累计汇编《工作简报》6期,《工作动态》7期。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质效有待提高。学习效果还不够理想,与学深悟透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综合运用创建、指导、考核、督察等方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破解基层短板弱项方面成效还不够明显。
(二)高质量发展面临新挑战。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强化。执法监督的方式较为单一,未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执法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不能完全满足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形势需要。二是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的手段不够丰富,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活动的渠道不够宽广,法治宣传成效不够明显。三是干部交流学习不足。基层干部对外交流学习少,眼界、思路不能完全适应当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的发展趋势,法治思维和创新能力受到局限。
(三)法律服务仍有差距。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司法所统筹基层法律服务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少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效果不理想,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二是新型公证业务发展缓慢,现阶段公证业务范围较小,基层公证员缺口较大,公证信息化建设相对缓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式要求。三是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相对滞后,涉外法律人才不足,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有待完善。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全领域各方面。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效。发挥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实。优化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机制,科学制订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案件“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加快实现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普法,以农村综合性改革为契机打造嵌入式、融合式、浸润式普法新格局。深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聚品牌之力打造人民调解好“枫”景。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以科技赋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挖浈江法治文化内涵,创新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推动实现资源配置从分散式向聚合式转变。二是做优做强启明公证品牌,积极推动“公证+”服务扩容,优化公证服务模式,加大公证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做好公证普法宣传,全面发挥公证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三是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为重点,聚焦特殊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对象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供给,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