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本年度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开展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在局党组会议重要议题,本年度,共安排2个法治专项议题,中心理论组学习会2次。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首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中央、省、市、区法治建设的部署文件,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浈江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对依法治区负总责。党组书记负责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及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等,通过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强化党组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三)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效能。一是加大农业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力度。2024年1-12月,共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企业18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次。其中,处理回复12345投诉9件,每日舆情4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6家次。二是持续抓好珠江流域渔业禁捕执法工作。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执法船艇4艘次,检查渔船263艘次,没收网具40件。三是做好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推进石子坳水库、西牛潭水库整治工作。排查摸清所有存在问题,并且对当地村民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前期的宣传引导工作,初步完成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部署辖区河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落实情况、水土流失风险隐患情况及水资源情况进行巡查及执法工作,累计巡查河道2350公里,74车次,立案2宗。全力推进省水利厅水土流失遥感图斑核查工作。组织完成2024年省水利厅水土流失遥感图斑复核13个,复核完成率100%,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申请审批项目14个,完成审批14个,审批完成率100%,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6.1万元。完成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本年度累计征收水资源费25.6万。积极落实浈江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有关工作,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协同辖区公、检、法部门开展执法行动,累计专项巡查575公里,19车次,46人次,暂未发现违法情况。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一是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和责任股室(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法治宣传进企业、法治宣传进农村、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宣传了《宪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野外用火安全等农业水务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法治学习。采用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考试学法与日常学法、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各部门、股室对照自身业务,积极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韶关普法考试、组织两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组织开展了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了韶关市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韶农函〔2021〕108号)要求,组织各镇推荐上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截至目前,全区已认定示范户40户,到2024年底我区48个行政村将实现80%以上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五)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作用,及时排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将矛盾纠纷问题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1-12月,我局累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0件,全年未发生一起土地承包经营重大群体性事件。
(六)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坚持将属于党政机关职责范围内涉及法律顾问的事项,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对于部门上报的请示件涉及重要改革事项、重大投资项目、法定规划编制与调整以及以政府名义签订等重要内容的,先经过单位内部从事法制工作的审核人员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在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前,能注重并听取外聘法律顾问的意见,不存在“聘而不用”的情形,法律顾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行政执法经费短缺,尚未配备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水上渔业执法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行政执法装备,难以满足日常工作执法需要。二是法制队伍力量有待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相对比较困难,导致执法办件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尤其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才不多,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求。三是普法宣传创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我局普法宣传设备相对薄弱,宣传手段比较单一,多数是在参加全区组织的宣传活动中,组织人员派发传单和手册等,打造区农业农村局自身的数字化普法、智慧普法还需加大探索。四是在跨股室联合执法过程中,虽然协调配合机制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信息传递不及时、责任划分不够清晰。五是深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新形势新情况还不够精细,创新意识、创新力度和工作新举措还续加强。六是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推进缓慢。从立案调查到结案归档以至于今后的调取查阅全面做起,由于没有专业的人员进展较慢。七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开展农业执法跨领域、跨行业的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跟不上,对“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等新的监管方式不够熟悉,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法治思维推动三农工作,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开展对基层农业农村部门业务人员、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者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人员培育力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讲座,解决执法人员专业不足等问题。
(四)扎实做好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五)继续做好涉农涉水维稳排查工作。加强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各种涉农问题,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