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浈江区犁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国家、省统一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浈江区犁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0:30—12:00
地点:浈江区犁市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公众听证代表名额为10—15人。在浈江区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浈江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报送至邮箱:zjqlszzfyx@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镇将于2024年3月18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浈江区犁市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1.《规划》已于2024年2月27日-3月27日在浈江区犁市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镇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卢娟
联系电话:6521054
附:浈江区犁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表
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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