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兹有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此证人信息如下:
刘奇 原证件号:19060199012
现声明上述人员在公告公布之日所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作废。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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