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执行《条例》,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3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0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0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项,经营性收费21.8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起,诉讼3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更加精准、便捷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等问题。今后,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