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1 16:15:05
来源:本网
分享:

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通过浈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59余条次。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未制定规章类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信息管理有关情况。制订制度汇编,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对外发布机制,严格落实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将公文、局门户网站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对上网稿件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上网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对必须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不属于公开事项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不出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日常管理,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做好内容保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的扩展。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韶关市浈江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