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浈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浈江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4枚印章服务事项,由新开办企业按照市场价格向印章刻制企业支付印章刻制费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营业执照设立登记的新开办企业仍可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特此通告。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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