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5-11-02 00:00:00
来源:财政局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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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157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区属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预决算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各镇、办事处填列《政府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附件1)、《政府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表》(附件2);区直各预算单位填列《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附件3)、《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表》(附件4),报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办汇总。并准备好相关预决算公开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文件、网站截图等)备查。

二、按时完成资料上报工作。由于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请务必于114日前将自查报表电子版报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邮箱:sgzjczj@163.com,请务必注明填报单位名称。

三、认真做好重点检查准备工作。自查工作结束后,区财政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相关自查检查表及统计表是否如实反映预决算公开情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浈江区财政局

20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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