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文化馆关于组织2017年浈江区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7年浈江区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的通知
各镇、街综合文化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打造群众文艺优秀作品,为建设“和谐浈江”提供更有力的文化支持。浈江区文化馆决定组织2017年浈江区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种类:小戏、小品、曲艺、音乐(器乐或歌曲)和舞蹈。
二、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结合“喜迎十九大”、“创文宣传”、“平安创建”、“反腐倡廉”、“歌颂党和祖国”、“我为浈江做什么”、“中国梦”等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主题进行创作。
2.扎根本土文化,反映本地特色。可以着力于本土的乡村文化、红色文化、禅宗文化、历史名人、民间传说等特色文化进行创作,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扬本地优秀文化。
3.作品须是近年来创作的新作品,凡2016年12月底前在市级及以上文艺作品评选或文艺演出获奖的作品不在征集范围中。
三、报送要求:
1.所有参评作品须报文字本,一式6份(其中5份不得署名),用A4纸打印,其中小戏、小品、曲艺、舞蹈等作品需交视频VCD或DVD一份,音乐需交音频CD一份。
2.请各镇、街综合文化站于2017年12月4日前将作品送至浈江区文化馆。
四、本次评选将设立奖项,获奖作品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优秀作品有机会入选浈江区优秀文艺作品展演。
联系人:曹志宇,联系电话:0751-8917949,邮箱:zjqwhg@163.com,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平治巷23号
附:2017年浈江区群众文艺作品选送表
浈江区文化馆
2017年11月17日
附:
2017年浈江区群众文艺作品选送表
选送单位: 镇(办)文化站(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