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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名录的公示

2026-04-02 17:18: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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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我局拟将升平路3号民居等16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名录予以公示。

公示为期七天,自2026年4月3日起至2026年4月9日止。公示期内,对名录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电话(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韶关市浈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受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南路59号;

联系电话:0751-8311158;

电子邮箱:sgzjwxj@163.com

附件:浈江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拟认定公布)

附件:浈江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拟认定公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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