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浈江区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4-14 15:57: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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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工作,持续深化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屠宰企业未严格落实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畜禽;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违反国家规定,私屠滥宰生猪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无害化处理场未严格按照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在生产经营牛羊肉及其他动物性食品过程中,非法添加工业原料、非食用物质,以及使用变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在肉制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非法印制、销售、购买、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征集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虚构事实。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举报违法行为相关线索的,各受理部门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权益。

(三)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四、举报电话

(一)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电话:0751-8912811,12315

来函、来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中山路7号(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

受理电话:0751-8462140

来函、来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6号(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三)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受理电话:0751-8250108

来函、来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11号(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浈江区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代章)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