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浈市监罚送告〔2026〕1号

2026-02-12 09:52: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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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2月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浈市监罚催〔2026〕2号、浈市监罚催〔2026〕3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浈市监罚催〔2026〕2号)、(浈市监罚催〔2026〕3号),内容为:本局于2025年10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浈市监处罚〔2025〕155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即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第三期、第四期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有权在接到本告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浈市监催罚〔2026〕2号)

2.《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浈市监催罚〔2026〕3号)

联系人:周易润、唐杰    联系电话:0751-8212629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南路61号3楼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股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