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 浈市监撤告字〔2025〕6号
韶关市连采通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在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取得该公司监事备案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实,你单位于2018年2月2日办理设立登记使用的身份证为陈连采2017年遗失的身份证(有效期为2012.05.25-2022.05.25),该身份证已因陈连采更换新身份证失去其效力,且当事人使用陈连采已经失效的身份证(有效期为2012.05.25-2022.05.25)办理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时未经陈连采同意。你单位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取得该公司监事备案的行为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陈连采作为韶关市连采通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的登记(备案)事项。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注销登记决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李文轩 李程涛 联系电话: 0751-8910237
联系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中山路7号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