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2025-04-29 10:40:53
来源:本网
分享:

韶关市韶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100户企业:

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现已调查终结,并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在规定期限内,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我局决定:对本公告所列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请上述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浈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名单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