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聚餐守好“安全门”,岁末年初食品安全风险提示来了
岁末年初,农村地区集体聚餐活动增多。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浈江区委宣传部、浈江区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
我区对一次性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当在聚餐举办前3日向本村(居)委报告聚餐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体聚餐举办者姓名、聚餐事由、聚餐时间、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计参加人数,领取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并接受检查指导。
专业加工服务者应主动到所在镇(办)进行备案登记,建立乡村厨师管理档案。
二、谨慎购买食用散装白酒
散装白酒消费安全风险极大。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取票据,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配制酒、无合法合格证明的散装酒等酒品。建议优先选购正规商家获证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酒品。使用甲醇、丙醇等醇基液体作燃料的,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包装物粘贴醒目警示标志,严格专人专位管理,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三、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并执行进货查验
采购时要索证索票并妥善保存。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质;不采购和加工野生菌、野生五指毛桃、野生河豚鱼等野生动植物;不采购食用发芽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
四、规范操作行为,严格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举办者或承办者要严格规范操作行为:一是所用食品原材料应清洁、新鲜、卫生。二是食物存储应与农药、化肥、有毒有害物品等隔离,严防误食误饮。三是食品加工操作间应远离各类污染源,并采取相应的灭蝇、防蝇、防鼠措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烧熟煮透。生熟菜墩、刀具分开使用。四是餐饮用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不饮用不干净的水,不循环利用清洗蔬菜、肉禽、食物、餐用具的水。五是厨师应取得健康证明,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厨师及帮厨工作。六是宴席所有菜品应进行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g,并冷藏储存48小时以上。
五、大力倡导文明节约反对餐饮浪费
宴席举办者要做到勤俭节约不浪费,办理酒席不攀比,适度即可、合理搭配、精打细算。自觉抵制聚餐浪费行为,努力做到“光盘行动”,简朴食光,拒绝剩宴,争当抵制餐饮浪费的践行者、勤俭节约的示范者、文明健康的倡导者。
六、农村集体聚餐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
餐后发现就餐人员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治疗,并向村委会、镇(办)报告,或拨打12345、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
浈江区委宣传部
浈江区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